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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年全市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到300家,培育20-25家市级示范农村专业合作组织,10%以上的农户加入各类合作组织。力争到2010年底,全市畜牧、水产、蔬菜、林果、花卉、茶叶、优质粮油、农产品加工等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,普遍建立起功能完善、上下贯通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体系;合作组织数量达到500个,培育市级示范合作组织100家,引导30%以上的农户加入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,争取50%以上的主要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由合作组织提供,力争创建一批知名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。 (一)加快发展基层合作社和协会。基层合作社和协会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的基础。 1、要围绕优势产业、特色农业和主导产品,加快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速度。 ---依靠各类经济技术部门牵头,大力兴办各类协会、中介组织。要鼓励基层科协、供销社、乡镇农技推广中心等单位,利用它们的技术、资金、营销网络等优势把农民组织起来,成立各类为农服务的协会、中介组织。 ---依靠农村的能人、大户带头兴办各类合作组织。“十一五”期间要积极发挥社会能人的作用,引导鼓励种养大户、购销大户等具有资金实力和市场拓展能力的能人牵头,联合农民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。 ---鼓励扶持农民群众自愿联合。在缺乏带动力量的地方,要鼓励农民开展互助合作,并适度给予扶持,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,引导其逐步发展成为规范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。 ---大力推广“九联模式”,鼓励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牵头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。积极引导更多的有实力的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,将扶植合作组织与建设农产品基地结合起来,建立企业与农户互惠互利的合作组织。 ---大力支持村党支部或集体经济组织牵头兴办,采取“支部+协会或合作社”的形式,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。 2、围绕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,规范运作,提升合作水平,把基层合作社和协会做大、做强,夯实发展基础。要指导和协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运行办法,完善民主管理制度,建立内部积累机制,不断壮大经济实力,扩大规模,增强生存、发展和竞争能力。 (二)稳步发展跨区域、跨行业的专业性或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。要适时引导基层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协会之间的联合,以及专业合作组织与涉农经营服务机构、龙头企业之间的合作联合,也可以按照股份合作制的方式,发展跨所有制、跨地区、跨行业的专业性合作组织和综合性合作组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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